【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训】“厚德明法,笃行致远”是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的院训。这一院训不仅体现了法学院在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方面的核心理念,也彰显了其立足于民族地区、服务国家法治建设的使命与担当。
一、院训解读
1. 厚德
“厚德”源自《周易》“地势坤,君子以厚德载物”,强调一个人应具备宽广的胸怀和高尚的品德。对于法学院而言,“厚德”意味着培养学生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、道德操守和人文关怀的法律人才。
2. 明法
“明法”即明确法律精神、精通法律知识。这是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,也是法学院教学工作的核心目标。通过系统学习法律理论与实务,使学生能够准确理解并运用法律。
3. 笃行
“笃行”出自《礼记·中庸》“博学之,审问之,慎思之,明辨之,笃行之”,意指坚定实践、脚踏实地。法学院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,注重实践能力的提升。
4. 致远
“致远”寓意志向远大,追求卓越。法学院希望学生不仅在专业上有所建树,更能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不断进取,成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。
二、院训内涵总结表
| 词语 | 含义 | 对学生的期望 | 对学院发展的意义 |
| 厚德 | 宽广的胸怀与高尚的品德 | 培养有责任感、有道德底线的人才 | 强化人文教育,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|
| 明法 | 精通法律知识与精神 | 掌握扎实的法律理论与实务能力 | 提升教学质量,夯实专业基础 |
| 笃行 | 实践导向,脚踏实地 | 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与法律实务 | 增强实践教学,促进知行合一 |
| 致远 | 追求长远目标与卓越成就 | 培养具有理想抱负和职业使命感的人才 | 推动学院发展,服务国家战略 |
三、结语
“厚德明法,笃行致远”不仅是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的精神内核,更是每一位法科学子成长道路上的指引。它既是对过去办学经验的总结,也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规划。在新时代背景下,法学院将继续秉承这一院训,为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输送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