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工程档案管理办法】为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,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、系统性和可追溯性,提升项目管理水平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,结合实际工作需要,特制定本《工程档案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适用于各类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工作。
一、管理原则
1. 统一管理:所有工程档案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统一归口管理。
2. 分级负责:按照项目层级和职责分工,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。
3. 全程跟踪:档案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,包括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验收等阶段。
4. 真实完整:档案内容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得伪造、篡改或缺失。
5. 安全保密: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机密的档案应严格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。
二、档案分类与内容
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,工程档案可分为以下几类:
| 档案类别 | 主要内容 |
| 立项审批文件 | 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立项批复、环评报告等 |
| 设计文件 | 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、设计变更通知单等 |
| 施工管理文件 | 施工组织设计、技术交底记录、施工日志、材料进场验收记录等 |
| 监理文件 | 监理规划、监理实施细则、质量评估报告、监理日志等 |
| 质量控制文件 | 材料检测报告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|
| 竣工验收文件 | 竣工验收报告、竣工图纸、工程结算资料、使用维护说明等 |
| 其他文件 | 工程照片、声像资料、电子文档等 |
三、档案管理流程
1. 建档阶段:项目启动后,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收集与整理。
2. 归档阶段:各参建单位在完成相应工作后,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交至档案管理部门。
3. 审核阶段:档案管理人员对归档资料进行初步审核,确保内容齐全、格式规范。
4. 归档保存:经审核合格的档案按规定进行编号、装订、归档,并建立电子目录。
5. 借阅与利用:档案借阅需履行审批手续,确保档案安全和使用合规。
四、档案保管与销毁
1. 保管要求: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,配备防火、防潮、防盗设施;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并加密存储。
2. 保管期限:根据工程性质和重要程度,分为永久、长期、短期三种保管期限。
3. 销毁程序:超过保管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,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,按规定进行销毁。
五、责任与监督
1.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,落实责任人。
2.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3. 对因档案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,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通过实施《工程档案管理办法》,能够有效提升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,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,为后期运维、审计、法律纠纷处理提供可靠依据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,切实做到“有据可查、有责可追”。


